[你明唔明啊?]
看了文章第一句,知道年輕人小伙子厲害了.我真是經常把這口頭禪掛在口邊,改不了.「虛詞」是文學館的網上平台,平日介紹文學圈子相關消息,派來訪問我的男孩,二十出頭,文靜內向.
他拿出我的新書,才上星期始出版,我已瞥見書被翻遍的痕跡,書頁伸出多張細小的黃色告示貼,文字段落被螢光筆hightlight了.我終於感受到一個書本作者的心情,原來自己寫的東西有人看,是怎麼樣的感受.
小伴子說,三天把書看完了.(近四百頁呢)中間揹着書出席一些場合,弄污了一點,不好意思.說着伸手摸摸白色封面的污跡.
書是要看的,他看完了我的書,說得出我寫過的句子,訪問過的人,這是對作者最大的回饋.我反主導:「你很喜歡看書吧?」他答:「對,所以看到近視(笑)」然後指一指自己臉上那副厚厚的粗框眼鏡.
除了推薦者和編輯,他應該是世界上第一個看完我本書的陌生人.我緊張地問他這個文學男生,讀來悶嗎?普通人有沒有興趣?見我反客為主,他害羞答:「文字也算容易看.」相較坊間文學性較強的書,我的文字應該易讀吧.
他寫的這個我,混沌、寸寸地,也許是真實的我.對一個二十歲的寫手來說,不容易.感謝,還有,照片我喜歡.